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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府標售本縣箔仔寮市地重劃區抵費地四湖鄉箔港段56筆、口湖鄉崙港段191筆等計247筆土地。

刊登日期:2015/12/4
發文日期:2015/12/4
發文字號:府地發一字第1042705661A號
主旨:公告本府標售本縣箔仔寮市地重劃區抵費地四湖鄉箔港段56筆、口湖鄉崙港段191筆等計247筆土地。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7條、「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84條暨「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4條。
公告事項公告: 「平均地權條例」第7條、「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84條暨「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4條。一、標售標的之土地標示、使用分區、面積、標售底價、及押標金金額詳如土地標售清冊。
二、投標資格:
(一)凡法律上許可在中華民國領土內,有購置不動產權利之公、私法人及自然人均可參加投標。
(二)外國人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17條至第20條之限制;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9條及相關規定之限制。
三、公告起迄期間:自民國104年12月4日至105年1月4日止。
四、受理投標時間:自民國104年12月19日至105年1月4日上午9時開啟信箱時止。
五、投標書件:領取投標書件及地點:自公告之日起至該當次投標日前於辦公時間內向本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科(3樓)免費索取,或從本府網站(http://www4.yunlin.gov.tw/land/)下載使用。
六、投標方式:投標書件應依規定連同押標金票據及應附證明文件彌封後於公告受理投標時間前以掛號郵寄至「斗六郵政第345號信箱」;逾信箱開啟時間寄達者及親送本府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
七、開標日期及地點:
(一)開標日期:民國105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二)開標地點:本府第一辦公大樓4樓會議室(一)。惟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件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上班日上午9時30分同地點開標,不另行公告。
八、得標後價款繳交期限及方式:開標當日即開立「區段徵收土地價款收入專戶繳款書」予得標人,得標人應於決標之次日起40日內繳清價款,逾期未繳交者,視為放棄得標權利,所繳納押標金不發還,予以沒收。
九、本標售物以現況標售(現況點交),請投標人自行前往標的物現場勘查,得標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或增設任何公共設施。
十、本開標前如發生重大事故影響開標工作,本府得隨時停止標售,並退還原件,投標人不得異議。
十一、有關本區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管制情形,請逕向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電話:05-5522776)查詢。
十二、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府門首公告為準。
十三、其他規定事項等請詳閱投標須知。
十四、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科),聯絡電話:(05)5522727或5522742,傳真電話:(05)5349468。
附件:
  • 標售須知
  • 箔港段示意圖
  • 箔港段清冊
  • 崙港段示意圖
  • 崙港段清冊